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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9日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赤峰市松山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丽敏所作的《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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