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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本站 浏览:2038

  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区委八届十八次全委会议安排部署,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主张经过


  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努力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过程。


  二、不断加强监督工作


  加强财经工作监督。强化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专题审查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专题审查,进一步完善审查程序,探索审查方法,拓展审查内容,切实增强人大审查监督的实效。继续关注政府债务情况及债务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督促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防控财政风险。按照上级人大部署开展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拓展预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民生事业监督。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增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开展松山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调研。对2019年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和全区禁牧工作调研所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有效开展,推动禁牧休牧条例顺利实施。


  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工作,推动我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完善。


  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继续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推动玉龙街道、铁东街道实施好民生项目。对2020年区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审议报告、建议办理、专题询问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测评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


  三、继续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抓住事关全区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融合,努力形成推动工作、促进社会发展的合力。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坚持任前供职发言、无记名票选、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坚持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检察工作开放日等活动。完成好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项目建设,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充分发挥代表履职作用。


  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活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引导代表积


  极参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增强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努力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和代表满意率。


  强化代表建议意见督办。专题听审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问题实行重点督办,对代表关注度高的问题组织视察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跟踪督办。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决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密切与上级人大的全方位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指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作为。